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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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坏邻居菇房不修复 法官释法析理促执行

恩施晚报讯(通讯员司欣梅)近日,来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邻里间恢复原状纠纷案。

平菇种植场经营者覃某某与潘某某系邻居,潘某某在自家房前修了一道院墙,离院墙不远处就是覃某某的平菇种植场菇房。因长期下雨,去年7月6日,潘某某家的院墙倒塌,损坏了两间菇房,法院判决潘某某对损坏的菇房予以修复。判决生效后,潘某某并未修复菇房,覃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该院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,走访调查,发现双方因一块空地的排水问题积怨已久,当地村委会曾调解过,但没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
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,敦促潘某某履行修复义务。潘某某表示,围墙倒塌是天灾人祸,不关自己的事。执行法官告诉潘某某,敦亲睦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作为邻居,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,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怀恨在心,甚至对抗国家法律的权威。同时,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、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等方面向潘某某释法明理,希望双方能和平解决问题。

听了执行法官的一席话,潘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。在该院的监督下,潘某某修复了受损菇房,案件顺利执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