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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复城市“伤疤”:珠海整治烂尾楼,71个烂尾楼

烂尾楼也能复活。

因开发商资金短缺、债权债务纠纷等原因,部分在建工程停工停建,致使项目“烂尾”。上世纪90年代,是珠海烂尾楼的集中形成期。众多烂尾楼不仅造成城市土地资源浪费,还对市容市貌、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带来不良影响。

近年,珠海积极推动烂尾楼盘活处置工作,先后盘活了夏湾批发市场、银丰大厦、斗门皇家花园等烂尾楼项目,并由此总结盘活经验,梳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扶持政策。据排查统计,珠海共计71个烂尾楼项目,已盘活15个,另外有7个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。

为进一步解决烂尾楼项目推进的堵点难点,珠海近日出台《珠海市“烂尾楼”整治处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4月27日,在《办法》吹风会上,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田建华对该市整治处理“烂尾楼”的办法政策作了系统介绍。

珠海市的“烂尾楼”整治处理政策主要亮点体现在两方面:

一是扶持措施成体系,在规划调整、土地出让、规费补贴等方面,给予了一系列扶持措施。如在规划调整方面,允许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、改变土地用途。在土地出让方面,提出了按照单宗市场评估价30%计地价等降低用地成本的具体措施,并允许土地出让年限重新起算,允许“烂尾楼”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宗开发、联动开发。在规费补贴方面,提出原建筑规模不计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持。

二是审批、监管权责一致。将“烂尾楼”项目认定、规划方案申报受理、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和审批、地价评估及核准等事权全部下放区级政府及部门,同时明确了区级部门的监管责任,要求各区制定适应辖区实际的监管协议、履约保证金核算及缴存、返还规则。

此次出台的《办法》,已是珠海烂尾楼整治处理政策的3.0升级版。田建华介绍,此次进行政策的修订升级,主要有政策衔接考虑、政策补缺、解决项目推进的堵点、难点问题等三方面原因。“接下来将引导市场用好、用足政策优惠,抓住发展契机,解决历史遗留烂尾楼问题。”

政策升级至3.0

烂尾楼不仅是珠海土地价值最大化的障碍,还是横亘在城市地图中的尴尬“补丁”。多年来,珠海一直在修复这些城市“伤疤”。

早在2017年5月及2018年1月,珠海先后出台《关于加快珠海市“烂尾楼”整治处理的实施意见》等政策及配套文件;2020年7月,在上述政策基础上修订形成《珠海市“烂尾楼”整治处理办法》。各项政策文件实施至今,有效盘活了东方翠景台、豪逸万信花园等一批烂尾楼。

此次《办法》是在前述政策文件基础上修订升级,主要有四个方面,包括调整地价计收标准,允许调整规划条件,取消保证金的统一核算比例要求,以及增补政策衔接处理规则。

具体为:修订调整地价计收标准,对涉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情形的,由“按办理地价核准时的基准地价”调整为“按处置方案批复文件印发时点单宗土地市场评估价的30%”计收地价;在履约保证金核算方面,取消了对履约保证金缴存金额按照统一规定比例核算的要求,改为由各区政府另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分类研究制定具体缴存数额核定规则。

田建华介绍,审批、监管权责一致是此次修订的亮点之一。将“烂尾楼”项目认定、规划方案申报受理、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和审批、地价评估及核准等事权下放至区级政府及部门,同时明确区级部门的监管责任,要求各区制定适应辖区实际的监管协议、履约保证金核算及缴存、返还规则。

发挥市场作用

以珠海市香洲区为例,该区共有“烂尾楼”项目22个,截至目前已成功盘活9个。

“当初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,没有按照规划许可超规模建设,建筑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等。”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彭建力分析,这些都是当地早些年项目烂尾的主要原因。

针对因不同原因烂尾的项目,香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理。例如,如果是债务单一、企业有能力自主解决债务纠纷的烂尾楼,香洲区政府将引导企业在土地产权办理、划拨转出让、容积率等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。

一个例子是,珠海夏湾农贸批发市场,该项目在1994年就曾办理规划报建,计划建设批发市场,一栋9层办公综合楼,但在建设至4层后后就遭遇烂尾,项目长期搁置。近年通过市场运作、企业收购的方式,注入新资金盘活了此项目。

“政府要提供政策引导和扶持,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项目问题。”彭建力表示,下一步,将探索推动对部分烂尾楼采取国企介入、政府回收、破产预重整等措施加快推动辖区烂尾楼整治。”